他非即我非,不見他人非
假如一個小偷行竊,造成了惡果,一般情況下,我們只會去憎惡小偷的惡行,而不會究其誘因。其實,如若引誘一個人去偷盜,是更應該罪加一等的。
誰能說沒做過引誘者呢?的確,我們會程度不同地、甚至在不知不覺中無意識地犯下引誘的罪,從而種下黒業。佛陀師父告訴我們:一切事與物的形成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。比如一隻碗,是由泥土和水成型,經過燒製而成的。而每一件事的形成,都有其種因生緣,由其因緣成熟所顯。最近,我就在不經意中也做了一個引誘者。
數月前,因為我的房子在銀行貸款,兩年浮動利率期就要到了,正巧被一位做貸款的朋友知道了,他表示能幫助我爭取到更低的利息貸款,我非常高興地答應了他。當朋友通過我提供的信息調取了銀行信息之後,告訴我,如果我年收入不能滿足銀行的要求,就貸不了款,需要找個會計師給我包裝一下(意思是根據我提供的一些與收入相關的材料,包裝成銀行需要的收入證明),這樣就要求我向會計師支付一筆包裝費。因為之前該朋友曾經給予過我幫助,我從內心十分感激,這件事我仍然從內心非常感激朋友的幫助。
正當我就要支付包裝費的時候,原貸款的銀行業務員打電話給我,說貸款下月就要到期了,讓我到銀行辦理續貸手續。我如約到了銀行,本想先了解一下情況,結果銀行沒有提出任何要求,只要我籤上名字,十幾分鐘就辦完了延續貸款的手續,貸款利息比期望的還低。
事情辦完了,但不想隨之的煩惱來了:曾經給予我幫助的那位朋友似乎有點疏遠的感覺,失去了朋友,我覺得很遺憾,又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合適。面對煩惱,剛開始學佛的我,幾乎是束手無策。我連佛法裡面的名詞術語還沒有搞清楚,怎麼用佛法指導修行呢?好在我在一個師姐面前(不怕她笑話),不明白就請教,師姐用微信發給我一段話: 他非即我非,同體名大悲; 真行自己錯,莫論他人非; 莫揚居功績,言出表黑業。在師姐的啟發下,我試著去實踐,佛法就像夜裡的燈,照亮了腳前的路,後來我覺得自己的念頭調正了,就又向大師姐討教,得到了更多的指導。
我現在已懂得,遇到事情就不能像以前那樣,老是眼睛向外看,總是去找別人的過失,並把自己錯誤的認知,轉化為煩惱、憤怒、嗔恚,心中難免生起妄念,演化到把事情都弄顛倒了。必須轉回來向裡看,按照佛法觀照自己的內心,不因分別心而產生種種情緒,調伏身心,去對照佛陀的教誡修行。
記得佛陀師父告誡我們,因果皆由因緣和合而成。因果法則主宰宇宙間一切眾生,那麼,如果我們能明信因果,就能夠得到正知正見,就能去掉屏障,自性的智慧就能顯現出來,這時候再來看身邊的事物,就能看透本質了。所以,當我們遇到事情的時候,要尋找的是自身的原因,不要到自己以外去尋找。這不就是在踐行“他非即我非,莫論他人非”嗎?
修行也許就是從點點滴滴做起的,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就的。我們所遇到的每一個人、每一件事,也許都是來提升我們的,我們只管用來修正自己,按照佛法恭恭敬敬、認認真真地做人做事,珍惜並感恩讓你修行的人和事。
另一方面,因為我缺少智慧,處事不夠圓融,也給朋友帶來了煩惱,於是,我不僅為“我非”而懺悔,而且按照佛法勇於改正自己,恢復了朋友間的良好關係,最終,大家依舊相敬如賓,相互幫助。這讓我意識到學習佛法的益處,給自己增加了智慧!通過一件小事,在師姐們的啟發和幫助下,依照法義認真對照檢審自己,在實踐中檢驗自己是否真正在學佛修行。
摘自智庸《觀與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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